国家林业局不在公布的25个部门里,谁知道哪去了?

2024-05-05 11:35

1. 国家林业局不在公布的25个部门里,谁知道哪去了?

国家林业局不在公布的25个部门里,它被整合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里面了。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国家林业局的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将国家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林业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管理;不再保留国家林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林业局是主管林业工作的国务院直属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国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国造林绿化工作。三、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五、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国荒漠化防治工作。六、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七、负责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八、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九、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十、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国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武装森林警察部队和专业森林扑火队伍的防扑火工作,承担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十一、参与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十二、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国林业队伍的建设。十三、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林业局不在公布的25个部门里,谁知道哪去了?

2. 国家林业局不在公布的25个部门里,谁知道哪去了?

国家林业局不在公布的25个部门里,它被整合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里面了。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国家林业局的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将国家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林业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管理;不再保留国家林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林业局是主管林业工作的国务院直属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国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国造林绿化工作。三、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五、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国荒漠化防治工作。六、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七、负责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八、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九、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十、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国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武装森林警察部队和专业森林扑火队伍的防扑火工作,承担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十一、参与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十二、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国林业队伍的建设。十三、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3. 国家林业局为什么不叫国家林业部

国家林业局由原来的林业部精简而来,是副部级单位。部长一般都是正部级,副局长中有副部级也有正司局级。我国林业情况较为特殊,还不能像国外把林业部门并在农业部或是环保部里。
拓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林业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东街18号,是主管林业工作的国务院直属机构。其前身是1949年10月1日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林垦部。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国家林业局。
2018年4月1日至5月31日,为坚决遏制和惩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国家林业局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春雷2018”专项打击行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国家林业局

国家林业局为什么不叫国家林业部

4. 林业局有多少个部门

问题一:县林业局有哪些部门?  办公室、植树造林办(绿委会)、森林资源管理办、野生动植物保护办、森林公安分局(森林防火办公室)、政策法规办公室、发展计划与资金管理办公室、科学技术办、、人事教育办等10多个办公室 
  
   问题二:林业局是属于什么单位????  其实是这样的,林业局大部分是行政事业单位,既有行政编制,又有事业编制。但是有的是大林区的林业局可能就是矗业了,比如东北的原始森林本身就是森工企业,其中的林业局也许就是企业了,但是按说它就不应该叫“局”。 
  
   问题三:林业局有多少个科,每个科下属员工都是什么职务?下属员工哪些属于公务员?  感谢对林业行业的关注。 
  首先,想走职称线,那胆行政的事就不要去想。 
  其次,你还没弄明白职称和职务的概念。 
  再次,每个 *** 业务部门的人员分在编和非在编,但是不影响职称评定。大部分的林业部门都是事业单位,林业基层执法有参公或者是公的。职称评定属于农业技术系列,职称分高、中、初级。 
  最后,各个省份地方根据自己地方森林资源状况来划定业务部门,科室设置也不一样,职务一般为三种站长、副站长、工作人员,都不是一概而论。 
  百度百科有关于林业局内设机构概括的还比较全面。baike.baidu/view/230637 
  
  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写入 *** ,林业工作任务任总而道远。 
  
   问题四:林业局都有哪些职位  主要科室 
  【办公室】 
  【政策法规科】 
  【计划财务科】 
  【营林科】 
  【林政科】 
  【森林防火办公室】 
  【人事科】(机关党委办公室、纪监组与其合署办公) 【林场科】 
  【公安局森林分局】(简称森林公安分局) 【自然保护区与野生动植物保护办公室】 
  【生态公益林管理办公室】 
  【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简称绿委办) 
  【山林权属争议调处办公室】 
  局长 
  副局长 
  科长 
  副科长 
  科员 
  纪检组长 
  公安分局局长 
  
   问题五:林业局是属于什么单位????  林业局是同级 *** 组成部门,是地方 *** 管理的部门,不属于垂直管理系统单位。换句话说,就是工资是地方财政支付,不是上一级林业主管部门支付。按照我国对全国地… 
  
   问题六:林业厅有哪些部门  不知道你问的是哪个省的林业厅,各地的机关设置不完全一样,以四川省为例: 
  1、机关内设部门 
  办公室 
  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 
  造林绿化管理处(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森林资源管理处(木材行业管理办公室) 
  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处(产业处) 
  科学技术处 
  国际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 
   *** 处 
  人事处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机关党委办公室 
  2、派驻部门: 
  省纪委驻厅纪检组、省监察驻厅监察室 
  3、直属部门: 
  四川省森林公安局 
  四川省林业工会委员会 
  四川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川省林业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四川省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 
  四川省退耕还林工程管理中心 
  四川省林木种苗站 
  四川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总站 
  四川省林业工作站 
  四川省森林资源管理总站 
  四川省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保护站 
  四川省林业科技推广总站 
  四川省林业重点工程资金稽查办公室 
  四川省林业宣传中心 
  四川省森林旅游服务中心 
  四川省林业厅机关幼儿园 
  四川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四川省林业调查规划院 
  四川省林业中心医院 
  四川省林业干部学校 
  四川省汶川卧龙特别行政区(四川卧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四川唐家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四川省林产公司 
  四川省林业物资供销总公司 
  四川省林产品贸易中心 
  四川省成都木材综合工厂 
  四川省长江造林局 
  四川省大渡河造林局 
  4、业务领导机构: 
  四川省林学会 
  四川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 
  四川省国营林场协会 
  四川省兰花协会 
  四川省林产工业协会 
  四川省经济林协会 
  
   问题七:林业局是什么样的一个单位?  本人是林业局工作人员。可以比较负责任地与您交流下。林业局是同级 *** 组成部门,是地方 *** 管理的部门,不属于垂直管理系统单位。换句话说,就是工资是地方财政支付,不是上一级林业主管部门支付。按照我国对全国地区是否为林区的划分,林业内的林业局和非林区内的林业局福利上差距较大,当然,工资组成部门是一样的。林业局组成部门很多,有林业站、木材检查站、森林公安等部门。林业站和木材检查站是事业单位,森林公安是行政单位,正式的森林公安民警是公务员,享有与地方公安的同等福利。如果您能进森林公安,那就最好不过了。不过,现在进森林公安要通过全省公务员考试,选拔标准与进地方公安一致。 
  
   问题八:一个市有几个部门?  办公厅 
  发改委 
  经贸委 
  地税局 
  国税局 
  招商局 
  教育局 
  国土资源局 
  司法局 
  工商局 
  市残联 
  信产局 
  民政局 
  质监局 
  计生委 
  水利渔业局 
  广电局 
  统计局 
  环保局 
  规划局 
  物价局 
  法制办 
  保密局 
  食药管理局 
  公安局 
  科技局 
  旅游局 
   *** 局 
  气象局 
  史志办 
  外事办 
  知识产权局 
  人事局 
  安监局 
  市建委 
  农业局 
  文化局 
  地震局 
  卫生局 
  城管执法局 
  烟草局 
  邮政局 
  市妇联 
  交通局 
  财政局 
  煤炭局 
  仲裁委 
  检验检疫局 
  老龄办 
  蔬菜办 
  工商联 
  农机局 
  研究室 
  粮食局 
  房管局 
  商务局 
  人防办 
  审计局 
  监察局 
  体育局 
  林业局 
  档案局 
  市科协 
  公积金中心 
  经合局 
  征兵办 
  公证处 
  招生办 
  公路局 
  驻沪办 
  文物局 
  公用事业局 
  驻京办 
  市侨办 
  金融办 
  盐务局 
  检察院 
  供销社 
  老干局 
  社会保险处 
  总工会 
  市文联 
  贸促会 
  团市委 
  社科联 
  服务业办 
  口岸办 
  劳动保障局 
  市法院 
  消防队 
  体改办 
  市侨办 
  园林局 
  新闻出版局 
  公安交警 
  市委党校 
  人才市场 
  物资集团 
  陶瓷公司 
  xx联通 
  淄博日报 
  中小企业局 
  人民银行 
  化工行办 
  红十字会 
  商业集团 
  供电公司 
  食品安全 
  民族宗教局 
  市水文局 
  鲁中晨报 
  xx海关 
  xx医政 
  xx地名 
  黄河河务局 
  xx调查队 
  畜牧兽医局 
  车辆管理所 
  
   问题九:中国有多少个林业局  好抽象的问题啊!县级行政单位都有林业局,中国有多少呢?! 
  
   问题十:林业局的工作有哪些?  一、研究拟定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组织起草有关的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二、拟定国家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中央级林业资金;监督全国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三、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组织、协调防治荒漠化方面的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及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四、组织、指导森林资源(含经济林、薪炭林、热带林作物、红树林及其他特种用途林)的管理;管理国务院确定的重点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并向其派驻森林资源监督机构;组织全国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国务院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并对依法应由国务院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初审。   五、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拟定及调整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报国务院批准后发布;指导森林、陆生野生动物、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全国湿地保护和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批和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   六、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国森林防火工作;指导全国森林公安工作;组织、指导全国森林病虫鼠害的防治、检疫、森林植物新品种保护和森林外来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领导武装森林警察部队并负责其业务工作。   七、研究提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监督国有揣业资产;审批重点林业建设项目。   八、指导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竹林、特种用途林)和风景林的培育;指导全国木材行业管理工作。   九、组织指导林业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国林业队伍的建设。   十、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5. 林业局的国家林业局

 中国国家林业局,位于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 是主管林业工作的国务院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国家林业局,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国家林业局设11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司、造林绿化管理司(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司(木材行业管理办公室)、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司、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司、森林公安局(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司、科学技术司、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人事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林业厅(局),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厅局。各县及县级政府设林业局。 一、负责全国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起草相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制定部门规章、参与拟订有关国家标准和规程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并统一发布相关信息。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国造林绿化工作。制定全国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拟订相关国家标准和规程并监督执行,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全国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三、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国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承担应由国务院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管理重点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承担重点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审批工作。四、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国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全国性、区域性湿地保护规划,拟订湿地保护的有关国家标准和规定,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组织、协调有关国际湿地公约的履约工作。五、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国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拟订全国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参与拟订相关国家标准和规定并监督实施,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组织、指导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有关国际荒漠化公约的履约工作。六、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及调整国家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报国务院批准后发布,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国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批工作。 七、负责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在国家自然保护区区划、规划原则的指导下,依法指导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组织协调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八、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七、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制定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拟订林业产业国家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赴境外森林资源开发的有关工作。指导山区综合开发。八、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国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武装森林警察部队和专业森林扑火队伍的防扑火工作,承担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指导全国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国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九、参与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预算建议,管理监督中央级林业资金,管理中央级林业国有资产,负责提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制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十、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国林业队伍的建设。十一、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研究拟定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组织起草有关的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二、拟定国家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中央级林业资金;监督全国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三、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组织、协调防治荒漠化方面的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及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四、组织、指导森林资源(含经济林、薪炭林、热带林作物、红树林及其他特种用途林)的管理;管理国务院确定的重点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并向其派驻森林资源监督机构;组织全国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国务院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并对依法应由国务院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初审。五、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拟定及调整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报国务院批准后发布;指导森林、陆生野生动物、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全国湿地保护和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批和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六、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国森林防火工作;指导全国森林公安工作;组织、指导全国森林病虫鼠害的防治、检疫、森林植物新品种保护和森林外来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领导武装森林警察部队并负责其业务工作。七、研究提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监督国有林业资产;审批重点林业建设项目。八、指导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竹林、特种用途林)和风景林的培育;指导全国木材行业管理工作。九、组织指导林业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国林业队伍的建设。十、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林业局的国家林业局

6. 林业局是干什么的

林业局是国家和省、市、县等各级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担负着各自所辖区域内的林业生态规划建设、林业产业指导与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森林资源保护等重任。

职责
一、负责全国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起草相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制定部门规章、参与拟订有关国家标准和规程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并统一发布相关信息。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国造林绿化工作。制定全国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拟订相关国家标准和规程并监督执行,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全国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三、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国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承担应由国务院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管理重点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承担重点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审批工作。
四、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国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全国性、区域性湿地保护规划,拟订湿地保护的有关国家标准和规定,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组织、协调有关国际湿地公约的履约工作。
五、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国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拟订全国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参与拟订相关国家标准和规定并监督实施,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组织、指导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有关国际荒漠化公约的履约工作。
六、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及调整国家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报国务院批准后发布,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国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批工作。 七、负责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在国家自然保护区区划、规划原则的指导下,依法指导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组织协调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八、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七、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制定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拟订林业产业国家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赴境外森林资源开发的有关工作。指导山区综合开发。
八、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国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武装森林警察部队和专业森林扑火队伍的防扑火工作,承担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指导全国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国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九、参与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预算建议,管理监督中央级林业资金,管理中央级林业国有资产,负责提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制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
十、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国林业队伍的建设。
十一、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7. 林业部为什么降为国家林业局

在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的今天,我国林业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林业承担的任务比任何国家都繁重。但是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时,将林业部改为林业局,严重削弱了林业部门的行政能力,极不适应加强生态建设、维护生态安全的国家大局,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中央林业管理机构建设。我国目前的林业机构规格低,已经难以承担国家赋予林业的重大任务。林业部降格为国家林业局后,林业的社会地位和工作职能大大削弱,在市、县政府机构改革中,由于林业部变成了国家林业局和受部门机构设置的限制,很多市、县往往只能按照上下对口的原则设置林业机构,整个林业工作体系被大大削弱。林业事业的发展必须有一个强有力的政府机构来保证。生态环境建设的主体地位决定了林业建设具有鲜明的公益性,林业的公益性又决定了林业不可能靠市场调节和利益拉动,而必须由具有高度权威的政府机构来组织推动,应该尽快恢复国家林业部。

林业部为什么降为国家林业局

8. 省林业局还是林业厅?国家林业局还是林业部?

现在已经改为:国家林草局。归自然资源部管。省林草主管单位,各有不同。大部分改为省林草局,也有叫林业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林业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东街18号 ,是主管林业工作的国务院直属机构。其前身是1949年10月1日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林垦部。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国家林业局。
2018年3月1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组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不再保留国家林业局。
历史沿革:
1949年10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林垦部成立。
1951年11月5日,中央人民政府林垦部改为中央人民政府林业部,垦务工作交给农业部管理。
1956年5月12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工业部。1954年11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林业部改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
1958年2月11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将林业部和森林工业部合并为林业部。
1970年5月1日,农业部、林业部和水产部合并成立农林部。
1978年4月24日,国家林业总局成立。
1979年2月16日,农林部撤销,成立农业部和林业部。
1998年3月10日,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林业部改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家林业局。
2018年3月1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组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不再保留国家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