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债券结算方式?

2024-05-18 23:58

1. 什么是债券结算方式?

你好,债券结算方式是指在债券结算业务中,债券的所有权转移或权利质押与相应结算款项的交收这两者执行过程中的不同制约形式。

纯券过户:

只用于现券买卖的结算,是指买卖双方要求中央国债公司在结算日办理债券的交割过户时无须通知其资金结算情况的结算方式。国际证券业称这种方式为FOP(freeofpayment),即不以资金结算为条件的债券过户。在结算成员双方信誉比较好又彼此了解的情况下可以选用此方式。选择此结算方式,每一方都不应以未收到对方的券或款为由不如期履行交付义务。

见券付款:

用于现券买卖和封闭式回购首期的结算,是指在结算日买方(融券方)通过债券簿记系统得知卖方(融资方)有履行义务所需的足额债券,即向对方划付款项,然后通知中央国债公司办理债券结算的方式。这是一种对买方(融券方)有利的结算方式。

见款付券:

用于现券买卖和封闭式回购到期的结算,是指在结算日卖方(融资方)确认已收到买方(融券方)资金后即通知中央国债公司办理债券结算的一种方式。这是一种对卖方(融资方)有利的结算方式。

券款对付:

在结算日债券与资金同步进行结算并互为结算条件的方式,国际证券业称其为DVP(deliveryversuspayment)。一般需要债券结算系统和资金划拨清算系统对接,同步办理券和款的结算。根据国际同行业经验,债券簿记系统与支付系统连锁运作,同时进行债券和资金的转账,并配合相应的质押融资融券机制,可实现实时的、高效率的DVP。但我国由于国家支付体系建设的滞后,目前尚未实现券款对付。

目前,我国银行间市场国债结算方式主要有三种:纯券过户、见券付款和见款付券,资金清算则由付款方到当地的中央银行分支机构通过电子联行划拨。其中,纯券过户方式对交易双方都有较大风险,见券付款仅对付款方有利,而见款付券只对付券方有利。目前中国政府正在着手建立全国性的即时全额支付系统。随着该系统的建立,国债交易将可实现券款对付的结算方式。这将有利于控制结算风险,提高国债交易效率,从而为中国国债市场的安全高效运作提供可靠的技术保证。

什么是债券结算方式?

2. 债劵的结算方式是什么?

你好,债券结算方式是指在债券结算业务中,债券的所有权转移或权利质押与相应结算款项的交收这两者执行过程中的不同制约形式。

纯券过户:

只用于现券买卖的结算,是指买卖双方要求中央国债公司在结算日办理债券的交割过户时无须通知其资金结算情况的结算方式。国际证券业称这种方式为FOP(freeofpayment),即不以资金结算为条件的债券过户。在结算成员双方信誉比较好又彼此了解的情况下可以选用此方式。选择此结算方式,每一方都不应以未收到对方的券或款为由不如期履行交付义务。

见券付款:

用于现券买卖和封闭式回购首期的结算,是指在结算日买方(融券方)通过债券簿记系统得知卖方(融资方)有履行义务所需的足额债券,即向对方划付款项,然后通知中央国债公司办理债券结算的方式。这是一种对买方(融券方)有利的结算方式。

见款付券:

用于现券买卖和封闭式回购到期的结算,是指在结算日卖方(融资方)确认已收到买方(融券方)资金后即通知中央国债公司办理债券结算的一种方式。这是一种对卖方(融资方)有利的结算方式。

券款对付:

在结算日债券与资金同步进行结算并互为结算条件的方式,国际证券业称其为DVP(deliveryversuspayment)。一般需要债券结算系统和资金划拨清算系统对接,同步办理券和款的结算。根据国际同行业经验,债券簿记系统与支付系统连锁运作,同时进行债券和资金的转账,并配合相应的质押融资融券机制,可实现实时的、高效率的DVP。但我国由于国家支付体系建设的滞后,目前尚未实现券款对付。

目前,我国银行间市场国债结算方式主要有三种:纯券过户、见券付款和见款付券,资金清算则由付款方到当地的中央银行分支机构通过电子联行划拨。其中,纯券过户方式对交易双方都有较大风险,见券付款仅对付款方有利,而见款付券只对付券方有利。目前中国政府正在着手建立全国性的即时全额支付系统。随着该系统的建立,国债交易将可实现券款对付的结算方式。这将有利于控制结算风险,提高国债交易效率,从而为中国国债市场的安全高效运作提供可靠的技术保证。

3. 债券结算方式

你好,债券结算方式是指在债券结算业务中,债券的所有权转移或权利质押与相应结算款项的交收这两者执行过程中的不同制约形式。

纯券过户:

只用于现券买卖的结算,是指买卖双方要求中央国债公司在结算日办理债券的交割过户时无须通知其资金结算情况的结算方式。国际证券业称这种方式为FOP(freeofpayment),即不以资金结算为条件的债券过户。在结算成员双方信誉比较好又彼此了解的情况下可以选用此方式。选择此结算方式,每一方都不应以未收到对方的券或款为由不如期履行交付义务。

见券付款:

用于现券买卖和封闭式回购首期的结算,是指在结算日买方(融券方)通过债券簿记系统得知卖方(融资方)有履行义务所需的足额债券,即向对方划付款项,然后通知中央国债公司办理债券结算的方式。这是一种对买方(融券方)有利的结算方式。

见款付券:

用于现券买卖和封闭式回购到期的结算,是指在结算日卖方(融资方)确认已收到买方(融券方)资金后即通知中央国债公司办理债券结算的一种方式。这是一种对卖方(融资方)有利的结算方式。

券款对付:

在结算日债券与资金同步进行结算并互为结算条件的方式,国际证券业称其为DVP(deliveryversuspayment)。一般需要债券结算系统和资金划拨清算系统对接,同步办理券和款的结算。根据国际同行业经验,债券簿记系统与支付系统连锁运作,同时进行债券和资金的转账,并配合相应的质押融资融券机制,可实现实时的、高效率的DVP。但我国由于国家支付体系建设的滞后,目前尚未实现券款对付。

目前,我国银行间市场国债结算方式主要有三种:纯券过户、见券付款和见款付券,资金清算则由付款方到当地的中央银行分支机构通过电子联行划拨。其中,纯券过户方式对交易双方都有较大风险,见券付款仅对付款方有利,而见款付券只对付券方有利。目前中国政府正在着手建立全国性的即时全额支付系统。随着该系统的建立,国债交易将可实现券款对付的结算方式。这将有利于控制结算风险,提高国债交易效率,从而为中国国债市场的安全高效运作提供可靠的技术保证。

债券结算方式

4. 债券结算的流程有哪些

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步,债券交易结算日的9点至17点,交易双方登陆中债综合业务平台客户端,进行第三方指令确认。
第二步,交易双方确认后,生成结算合同。
第三步,中债综合业务平台在合同指定的结算日,根据结算合同的条件检查结算双方的券款情况。
第四步,中债综合业务平台在券足和款足的情况下为每笔债券结算全额办理相应的债券交割。在结算日系统运行时间内,因指定券种数额暂时不足,或款项暂时未足额到账而未能成功办理结算的结算合同,系统将自动将其放入等待队列,在结算日系统营业截止(目前为下午17:00)前,若券款足额到账,系统将再次启动该笔合同的处理流程。在结算日系统营业截止(目前为下午17:00)前,指定券种数额或款项余额仍不足,系统将做结算失败处理。
第五步,对于结算成功的合同,后台人员应及时打印交割单,并做会计入账处理;对于结算失败的合同,交易双方应及时向中央结算公司提交《债券交易结算失败备案表》。另外,在办理结算业务过程中,结算成员因系统或网络等出现技术故障无法及时修复,可以参照《应急结算业务办理流程》办理债券结算业务。

5. 债券交易与结算的介绍

《债券交易与结算》是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编著,本书具有很强的专业性、系统性、针对性、实用性和一定的权威性,既是各类机构的债券从业人员进修学习的教材,也是大学、研究机构的参考资料,更是居民进行债券投资的必备读物。

债券交易与结算的介绍

6. 什么是债券的结算日、到期日?

  结算日是针对债券交易来说。是指债券交易方向另一方支付债券或金额的日期,例如T+0或T+1.到期日是针对债券本身来讲,债券的到期日是指债券发行人还本的日期。

  债券(Bonds / debenture)是一种金融契约,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直接向社会借债筹措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同时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债券的本质是债的证明书,具有法律效力。债券购买者或投资者与发行者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发行人即债务人,投资者(债券购买者)即债权人。
  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由于债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确定的,所以债券是固定利息证券(定息证券)的一种。在金融市场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债券可以上市流通。在中国,比较典型的政府债券是国库券。人们对债券不恰当的投机行为,例如无货沽空,可导致金融市场的动荡。

7. 债权债务结算是什么意思

指把某一时期内的所有收支情况进行总结、核算。
结算有两种:①现金结算,即直接以现金进行支付。②转帐结算,即通过银行将款项从付款单位帐户划转入收款单位帐户。在银行办理的货币收付总额中,转帐结算约占95%以上,是货币结算的主要形式。在现金结算中,买卖双方同时在场,交货与付款是在同一时间,同一处所进行的,交易双方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交易可以当面两清,手续也较简便。转帐结算则与此不同,交货与付款在时间上不一致,往往是先发货后再通过银行付款,买卖双方并不同时在场,而且交易情况多种多样,对结算的条件有不同的要求,因此转帐结算要制订多种结算方式,对付款的时间、地点、条件和交易双方的责任作出不同的规定。转帐结算方式有:托收承付、委托收款、汇兑、信用证、限额结算、转帐支票、付款委托书等。
会计核算工作中将年度内期间结帐和编制会计报表等工作也称为结算,如:月终结算、季终结算,但年终结算则称决算。
结算亦称货币结算,是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各经济单位间由于商品交易、劳务供应和资金调拨等经济活动而引起的货币收付行为。结算按支付方式的不同分为现金结算、票据转让和转账结算。现金结算是收付款双方直接以现金进行的收付;票据转让是以票据的给付表明债权债务关系;转账结算是通过银行将款项从付款单位账户划转到收款单位账户的货币收付行为。

债权债务结算是什么意思

8. 债权债务结算是怎么样的

1、债权债务是单位与单位、单位与个人之间相互占用资金的一种资金形式,为了充分发挥资金的作用,加速资金的周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必须加强债权债务的管理,及时清理结算。
2、债权债务的发生必须根据业务的实际需要,取得符合规定的凭证,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
3、未经集团公司批准,不论任何情况均不得授理与本单位无关的债权债务。
4、各项往来款项到达合同期限,取得合法报销凭证时,应及时进行清理结算,防止不合理的的占用和坏账的发生。如出差借款,应在返回五日内结清,并做到一借一清。
5、各种往来款项,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设立账户,进行明细核算,做到清楚、明了。月末,填报悬记账清单随会计报表上报。需要跨年度结转的悬记账,应由集团公司批准确认后,方可结转下年。
一、对公账户的钱是否可以转到私人账户
对公账户的钱可以转到私人账户。
对公账户,即企业银行结算账户,是为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办理结算业务的账户,能有效保障资金安全。 
对公账户分为基本账户、一般账户、临时账户及专用账户。
基本账户一个公司只能开一个。其他的例如:一般账户,一个公司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开立多个,没有数量限制。人民银行的账户管理规定:一个企业只能开立一个基本账户,但是可以开立多个一般账户,如果另外还要开一个可以取款的账户,而且资金方有一定的专门用处,那么可以在该行申请办理一个专用账户也是可以取款的。
账户类别如下:
1、基本存款: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一个企业事业单位只能在一家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的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基本账户办理。
2、一般存款: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该账户可以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3、专用存款: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各项专用资金的收付,允许支取现金的专用存款账户,须经批准同意。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财政预算外资金、粮、棉、油收购资金、单位银行卡备用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及其他按规定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可以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
4、临时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办理临时机构以及存款人临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临时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范围:设立临时机构、异地临时经营活动、注册验资。
二、办理票据业务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1、申请人向银行提出票据融资书面申请,同时提交申请相关的资料;
2、银行审核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料,同时对申请人的个人资产状况、信用状况进行了解调查;
3、资料审核通过,银行与申请人商议融资内容,签订借款合同;
4、借款人办理相应保险等手续,手续办理完毕,银行发放资金;
5、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内容还款。
票据融资又称融资性票据(英文:Notesfinancing)指票据持有人通过非贸易的方式取得商业汇票,并以该票据向银行申请贴现套取资金,实现融资目的。
票据是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产物,现已成为资金融通和结算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工具。在国内,银行承兑汇票(银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商票)被广泛使用,是买方向卖方进行支付的一种常用方式。过去,票据作为支付手段的功能得到了充分运用和强调,近年来,票据的融资功能也日益被企业和银行所推崇。
在我国,商业票据主要是指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以商业票据进行支付是商业中很普遍的现象,但如果企业需要灵活的资金周转,往往需要通过票据贴现的形式使手中的“死钱”变成“活钱”。票据贴现可以看作是银行以购买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向企业发放贷款。贴现者可预先得到银行垫付的融资款项,加速公司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