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银保监会:鼓励并购出险房企优质项目

2024-05-18 16:25

1. 央行、银保监会:鼓励并购出险房企优质项目

近日,人民银行与银保监会联合出台通知,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重点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项目并购的金融支持和服务。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到,《通知》主要围绕六方面内容展开,包括:稳妥有序开展并购贷款业务、加大债券融资支持力度、积极提供并购融资顾问服务、提高并购服务效率、做好风险管理,以及建立报告制度和宣传机制。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主要是为了支持重点房地产企业项目的并购,不是为了并购出险房地产企业的股权或房地产企业本身。
《通知》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稳妥有序开展房地产项目并购贷款业务。重点支持优质的房地产企业兼并收购一些出现风险和经营困难的大型房地产企业的优质项目。
与此同时,《通知》也在加大债券融资支持力度方面进行了明确——支持优质房地产企业在银行间市场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于重点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项目的兼并收购。
《通知》提出,积极提供并购的融资顾问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挥客户和网络渠道优势,整合信贷、投行、金融市场的业务资源,提供融资顾问服务。同时,加强与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的合作,匹配并购双方需求,提高并购成功率。
在提高并购服务效率方面,《通知》建议从三方面着手,一是加快重点房地产企业项目并购贷款的审批流程,提升全流程服务效率。二是对于风险可控的项目,可以提前启动尽职调查和信贷审查。三是推动地方政府优化被收购房地产项目预售资金管理,加快权证办理等支持措施,为并购融资营造良好环境。
在风险管理方面,《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穿透原则评估项目的合规性。"不能只看项目的表面,还要穿透到底层,查看该项目是否合规,同时要严格遵守房地产开发贷款的监管要求,加强并购贷款的风险控制和贷后管理,做好资金用途的监控。
此外,《通知》明确要建立报告制度和宣传机制。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建立重点房地产企业项目并购贷款的报告制度,按月向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报告其开展并购金融服务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积极配合并购双方披露项目并购和金融支持的信息。

央行、银保监会:鼓励并购出险房企优质项目

2. 央行、银保监会鼓励并购出险房企优质项目

观点地产网讯:近日,人民银行与银保监会联合出台通知,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重点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项目并购的金融支持和服务。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到,《通知》主要围绕六方面内容展开,包括:稳妥有序开展并购贷款业务、加大债券融资支持力度、积极提供并购融资顾问服务、提高并购服务效率、做好风险管理,以及建立报告制度和宣传机制。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主要是为了支持重点房地产企业项目的并购,不是为了并购出险房地产企业的股权或房地产企业本身。
《通知》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稳妥有序开展房地产项目并购贷款业务。重点支持优质的房地产企业兼并收购一些出现风险和经营困难的大型房地产企业的优质项目。
与此同时,《通知》也在加大债券融资支持力度方面进行了明确——支持优质房地产企业在银行间市场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于重点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项目的兼并收购。
《通知》提出,积极提供并购的融资顾问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挥客户和网络渠道优势,整合信贷、投行、金融市场的业务资源,提供融资顾问服务。同时,加强与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的合作,匹配并购双方需求,提高并购成功率。
在提高并购服务效率方面,《通知》建议从三方面着手,一是加快重点房地产企业项目并购贷款的审批流程,提升全流程服务效率。二是对于风险可控的项目,可以提前启动尽职调查和信贷审查。三是推动地方政府优化被收购房地产项目预售资金管理,加快权证办理等支持措施,为并购融资营造良好环境。
在风险管理方面,《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穿透原则评估项目的合规性。"不能只看项目的表面,还要穿透到底层,查看该项目是否合规,同时要严格遵守房地产开发贷款的监管要求,加强并购贷款的风险控制和贷后管理,做好资金用途的监控。
此外,《通知》明确要建立报告制度和宣传机制。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建立重点房地产企业项目并购贷款的报告制度,按月向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报告其开展并购金融服务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积极配合并购双方披露项目并购和金融支持的信息。

3. 促进行业风险出清! 央行、银保监会发文做好房企并购金融服务

12月20日,记者从央行获悉,近日央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做好重点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项目并购金融服务的通知》,并会同国资委,召集部分民营、国有房地产企业和主要商业银行召开座谈会,鼓励优质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大房地产项目兼并收购,鼓励金融机构提供兼并收购的金融服务,助力化解风险、促进行业出清。
记者了解到,通知主要围绕六方面内容展开,包括:稳妥有序开展并购贷款业务、加大债券融资支持力度、积极提供并购融资顾问服务、提高并购服务效率、做好风险管理,以及建立报告制度和宣传机制。
天风证券研报指出:“地产信用复苏不对称的背景下,依靠行业并购消化不良资产可能是本轮行业风险出清的主要路径。此前市场质疑收并购逻辑或有几点理由:优质房企“三道红线”的限制仍在;央企并购流程过于复杂;民企资产质量和价格过高;销售预期不明朗的情况下再投资预期谨慎。我们此前年度策略中总结过房企加杠杆的一般规律:顺周期集中度提升较快。因此,虽然再融资对优质房企的偏好已经兑现,但是行业景气度能否顺利修复依然是收并购推进的最大前提,销售预期不明朗的情况下再投资预期谨慎是目前的最大堵点,也即我们之前提出目前信用、基本面的核心问题都指向需求侧。”
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此前也表示,现阶段,要根据各地不同情况,重点满足首套房、改善性住房按揭需求,合理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并购贷款,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力度,促进房地产行业和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记者注意到,央行公布的个人住房贷款数据显示,2021年11月末,个人住房贷款余额38.1万亿元,当月增加4013亿元,较10月多增532亿元。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指出,此次政策其实说明了当前房地产金融放松的逻辑:房贷政策放松、发债政策放松、房地产资产证券化政策放松、收并购政策放松。类似政策循序渐进,和化解当前房地产企业的金融风险等有关,也是各类金融机构和房企所需要积极关注的内容。
类似政策具有积极的意义,一方面给很多机构和企业提供了更多的金融支持和宽松环境,有助于借并购实现更好的项目扩展。另一方面,类似收并购下,一些问题房企的项目可以获得更好的消化,有助于促进此类企业项目的去化,加快资金的回笼,防范房企经营问题的扩大。

促进行业风险出清! 央行、银保监会发文做好房企并购金融服务

4. 央行、银保监会发文鼓励优质企业兼并收购房地产项目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李凯旋 李未来 北京报道
12月20日,上海证券报等多家媒体报道称,央行、银保监会在近期联合发文表示,鼓励优质企业加大对房地产项目的兼并收购,要求金融机构加大对并购贷款、债券融资的支持力度。此前银保监会也表示,金融机构要合理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并购贷款。
业内专家认为,近期,央行等加大了对房地产金融的支持力度,这有助于防范房地产项目风险扩大,也有助于盘活处于风险中的地产项目。
鼓励收购地产项目
据上海证券报等媒体报道。近日,央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做好重点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项目并购金融服务的通知》,并会同国资委召集部分民营、国有房地产企业和主要商业银行召开座谈会,鼓励优质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大房地产项目兼并收购,鼓励金融机构提供兼并收购的金融服务,助力化解风险,促进行业出清。
据悉,该文件主要有6方面内容,分别为稳妥有序开展并购贷款业务、加大债券融资支持力度、积极提供并购融资顾问服务、提高并购服务效率、做好风险管理、建立报告制度和宣传机制。
此外,文件强调,要求金融机构按照穿透原则评估项目的合规性,同时要严格遵守房地产开发贷款的监管要求,加强并购贷款的风险控制和贷后管理,做好资金的用途监控。同时,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建立重点房地产业项目并购贷款的报告制度,按月向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报告开展并购金融服务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积极配合并购双方披露项目并购和金融支持的信息等。
截至发稿,《华夏时报》记者发现,央行和银保监会尚未在官方平台进行发文。《华夏时报》记者采访了房企相关负责人,受访房企向记者表示,未接到通知,或许是央行和银保监会的内部发文。
专家:有助于化解风险
尽管没有官方发文,但此前银保监会已经释放出信号。12月5日,银保监会发文表示,在落实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的前提下,指导银行保险机构做好对房地产和建筑业的金融服务。要根据各地不同情况,重点满足首套房、改善性住房按揭需求,合理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并购贷款。
贝壳研究院高级分析师潘浩认为,银保监会有关房地产并购贷款的表述对稳健型房企介入解决风险房企的问题有一定裨益。风险房企则有机会通过金融机构、处置资产、引入投资、加速销售等方法解决企业面临的风险以及防止风险进一步扩大。
可以看出,近期,央行、银保监会对于房地产行业的发声较多。“从此次发文来看,后续包括并购方面的银行贷款、相关债券发行等会明显发力。同时,被兼并收购的对象是项目并非企业股权,则可以看出收购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化解房企项目的经营困难。”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如此认为。
在严跃进看来,央行、银保监会发文具有积极意义。一方面,这给很多机构和企业提供了更多的金融支持和宽松环境,有助于通过兼并收购来更好地实现项目扩展。另一方面,在类似的兼并收购下,一些问题房企的项目可以更好地得到去化,也有助于企业回笼资金。
房地产股票大涨
近期,地产金融层面利好不断。12月20日,新一期LPR报价出炉。其中,1年期LPR较上一期下调5个基点至3.8%,5年期以上LPR则保持不变,仍为4.65%。值得关注的是,自2020年4月20日LPR创下改革以来单月最大降幅后,1年期和5年期以上LPR一直保持稳定。
贝壳研究院首席市场分析师许小乐认为,1年期LPR下降再结合此前央行降准,将有效促使资金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而作为房贷利率基准锚的5年以上LPR保持稳定,也有从宏观层面平稳房地产市场,防止刺激楼市之意。
同时,近期,各个城市的房贷环境持续改善,房贷利率下降,放款周期缩短。许小乐认为,在“良性循环”的指引下,信贷环境的持续改善将对年底市场成交带来利好,带动市场底部修复。
或许是受到房地产金融层面利好消息的影响,房地产板块大幅上涨。12月20日,A股房地产开发板块报收13845.49点,涨幅为1.85%。其中,包括京能置业、津滨发展等在内的多家公司涨停。

5. 地产板块强势拉升,两部门发文鼓励并购出险房企优质项目

受政策面消息提振,地产板块20日盘中拉升走高,截至收盘,津滨发展、渝开发、中洲控股、大龙地产、京能置业、嘉凯城、财信发展、天保基建、蓝光发展、泰禾集团等涨停,天房发展、深深房A涨幅超9%。值得注意的是,渝开发、大龙地产、蓝光发展等已连续四个交易日涨停。

消息面上,近日,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做好重点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项目并购金融服务的通知》,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重点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项目并购的金融支持和服务。通知主要围绕六方面内容展开,包括:稳妥有序开展并购贷款业务、加大债券融资支持力度、积极提供并购融资顾问服务、提高并购服务效率、做好风险管理,以及建立报告制度和宣传机制。
通知强调,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稳妥有序开展并购贷款业务,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稳妥有序地开展房地产项目的并购贷款业务。重点支持优质的房地产企业兼并收购一些出现风险和经营困难的大型房地产企业的优质项目。
上证报报道,一位接近监管人士对记者表示,这其中有若干方面值得注意:兼并收购的主体是优质房地产企业,包括大型民营、国企和央企等。被兼并收购的对象为优质项目,而非过去大家所熟悉的企业股权。通过兼并收购房地产项目,可以促使一些经营不善,且尚未濒临破产的优质房地产企业“瘦身”、防范化解风险。
该人士还表示,此前一些银行有意向为收购优质房地产项目的企业发放并购贷款,但因具体操作细则、监管方向和要求等方面尚未明确,在具体实施落地过程中有所顾虑。而本次通知出台的一大目的就是为了打消市场的这种顾虑。
相关工作已在积极部署与推进当中。据悉,央行与国资委已于近期召开会议,引导优质主体基于市场化的原则做好项目并购工作。此外,央行与银保监会也在近期就稳妥有序开展并购贷款业务召开会议,部分主要银行参加会议。会议还要求,对于出现风险和经营困难的大型房地产企业,银行不要盲目抽贷断贷。
此前交易商协会举行房地产企业代表座谈会,会议表示将优先支持符合房地产调控政策的企业注册债务融资工具用于并购项目或已售在建项目建设。招商蛇口等企业近期计划在银行间市场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于房地产项目的兼并收购。
银河证券指出,目前处于“基本面底” “政策底”的组合,政策逐步从信贷端过度到需求端,之前压制估值的关键因素得到缓释,地产板块目前“低估值、低仓位、高股息”的特征具备足够的安全边际和弹性,今年四季度到明年一季度是配置的最佳窗口期。中长期维度,在集中度提升和盈利企稳预期下,管理优异、融资通畅、多元化发展的“三好房企”将享有更高的估值溢价。
中信证券认为,在理性务实的政策态度之下,2022年将迎来产业的新起点。此前市场对于房地产销售、交付和开发投资可能过分悲观,没有坏账问题(应收款管理能力十分出色或直接面对C端)的产业链公司可能已被显著低估。看好应用数字化等新手段,驱动传统产业升级,并在短期由于房屋交易GTV大幅下降等问题而股价大幅调整的贝壳(BEKE.N);看好因地产信用和劣币公司治理而被错杀的物业管理蓝筹企业,推荐保利物业、华润万象生活、碧桂园服务、融创服务、招商积余和金科服务;也看好走向稳健发展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保利发展、万科A、金地集团、龙湖集团、招商蛇口和碧桂园等。

地产板块强势拉升,两部门发文鼓励并购出险房企优质项目

6. 银保监会:重点支持优质房企兼并收购困难房企优质项目

3月16日,银保监会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国务院金融委会议精神,会议由银保监会党委书记、主席郭树清主持。
会议指出,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切实保护产权,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持续提高监管前瞻性有效性,深入推进银行业保险业改革开放,着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值得注意的是,会议强调,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持续完善"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房地产长效机制,积极推动房地产行业转变发展方式,鼓励机构稳妥有序开展并购贷款,重点支持优质房企兼并收购困难房企优质项目,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此外,会议称,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方针完善既定方案,坚持稳中求进,通过规范、透明、可预期的监管,稳妥推进并尽快完成大型平台公司整改工作,红灯、绿灯都要设置好,促进平台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高国际竞争力。要加强与香港金融监管部门的沟通协作,支持香港金融市场健康发展。

7. 超重磅:地产大利好!央行、银保监会联手放大招:金融支持16条措施来了!

大家好,利好一个接一个!央行、银保监会出手,出台十六条措施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信息量很大......
泰勒给大家整点重点内容。
一、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
1、稳定房地产开发贷款投放。
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对国有、民营等各类房地产企业一视同仁。鼓励金融机构重点支持治理完善、聚焦主业、资质良好的房地产企业稳健发展。
金融机构要合理区分项目子公司风险与集团控股公司风险,在保证债权安全、资金封闭运作的前提下,按照市场化原则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支持项目主办行和银团贷款模式,强化贷款审批、发放、收回全流程管理,切实保障资金安全。
2、支持个人住房贷款合理需求。
合理确定当地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鼓励金融机构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客户风险状况和信贷条件等,在城市政策下限基础上,合理确定个人住房贷款具体首付比例和利率水平。
3、稳定建筑企业信贷投放。
4、支持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
对于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在保证债权安全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与房地产企业基于商业性原则自主协商,积极通过存量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予以支持,促进项目完工交付。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未来半年内到期的,可以允许超出原规定多展期1年,可不调整贷款分类,报送征信系统的贷款分类与之保持一致。
5、保持债券融资基本稳定,支持优质房地产企业发行债券融资。
推动专业信用增进机构为财务总体健康、面临短期困难的房地产企业债券发行提供增信支持。
鼓励债券发行人与持有人提前沟通,做好借券兑付资金安排。按期兑付确有困难的,通过协商做出合理展期、置换等安排,主动化解风险。
6、保持信托等资管产品融资稳定。
二、积极做好“保交楼”金融服务
7、支持开发性政策性银行提供“保交楼”专项借款。
支持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按照有关政策安排和要求。依法合规、高效有序地向经复核备案的借款主体发放“保交楼”专项保款,封闭进行,专款专用。专项用于支持已售逾期难交付住字项目加快建设交付。
8、鼓励金融机构提供配套融资支持。
鼓励金融机构特别是项目个人住房贷款的主融资商业银行或其牵头组建的银团,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为专项借款支持项目提供新增配套融资支持,推动化解未交楼个人住房贷款风险。
对于剩余货值的销售回款可同时覆监专项借款和新增配套融资的项目,以及剩余货值的销售回款不能同时覆盖专项借款和新增配套融资,但已明确新增配套融资和专项借款配套机制安排并落实还款来源的项目,鼓励金融机构在商业自愿前提下积极提供新增配套融资支持。
新增配套融资的承贷主体应与专项借款支持项目的实施主体保持一致,项目存量资产负债应经地方政府组织有资质机构进行审计评估确认并已制定“一楼一策”实施方案,商业银行可在房地产开发贷款项下新设“专项借款配套融资”子科日用于统计和管理,配套融资原则上不应超过对应专项借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项目销售回款应当划入在主融资商业银行或其他商业银行开立的项目专用账户,项目专用账户由提供新增配套融资的商业银行参与共同管理。明确按照“后进先出”原则,项目剩余货值的销售回款要优先偿还新增配套融资和专项借款。
对于商业银行按照本通知要求,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半年内,向专项款支持项目发放的配套融资,在贷款期限内不下调风险分类;对债务新老划断后的承贷主体按照合格借款主体管理对于新发放的配套融资形成不良的,相关机构和人员已尽职的。可予免责。
三、积极配合做好受困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
9、做好房地产项目并购金融支持。
鼓励商业银行稳妥有序开展房地产项目并购贷款业务,重点支持优质房地产企业兼并收购受困房地产企业项目。
鼓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统称资产管理公司)发挥在不良资产处里,风险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和能力,与地方政府、商业银行、房地产企业等共同协商风险化解模式,推动加快资产处置。
10、积极探索市场化支持方式。
对于部分已进入司法重整的项目,金融机构可按自主决策、自担风险、自负盈亏原则,一企一策协助推进项目复工交付。
鼓励资产管理公司通过担任破产管理人、重整投资人等方式参与项目处置,支持有条件的金融机构稳妥探索通过设立基金等方式,依法依规市场化化解受困房地产企业风险,支持项目完工交付。
四、依法保障住房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11、鼓励依法自主协商延期还本付息。
对于因疫情住院治疗或隔离,或因疫情停业失业而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以及因购房合同发生改变或解除的个人住房贷款,金融机构可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与购房人自主开展协商,进行延期展期等调整。
对于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理,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12、切实保护延期贷款的个人征信权益。
个人住房贷款已调整还款安排的,金融机构按新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经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认定应予调整的,金融机构根据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等调整信用记录报送,已报送的予以调整。
五、阶段性调整部分金融管理政策
13、延长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政策过渡期安排。
对于受疫情等客观原因影响不能如期满足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基于实际情况并经客观评估,合理延长其过渡期。
14、阶段性优化房地产项目并购融资政策。
相关金融机构要用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已出台的适用于主要商业银行、全国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阶段性房地产金融管理政策,加快推动房地产风险市场化出清。
六、加大住房租赁金融支持力度
15、优化住房租赁信贷服务。
16、拓宽住房租赁市场多元化融资渠道。
支持住房租售企业发行信用债券和担保债券等直接融资产品,专项用于租赁生房建设和经营,鼓品商业银行发行支持住房租赁金融债券,筹集资金用于增加住房租赁开发建设贷款和经营性贷款投放,稳步推进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

超重磅:地产大利好!央行、银保监会联手放大招:金融支持16条措施来了!